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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在國內學校就學之役男,於19歲(含)以後第1次申請出境國外就學,應準備哪些證明文件?向哪個機關申請?應填申請書表格式?處理時限?

  • 發布單位:兵役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  1. 檢附赴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(含語文學校)出具之入學許可(如非英文請加附中文譯本,皆可免驗證)及護照正本;高中以上大學以下學歷者(含語文學校)至24歲、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,博士班至30歲。
  2. 於開學前3個月內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出申請。(桃園市服務站: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06號1樓,電話:03-3314830/03-3318243)
  3. 臨櫃填寫役男出國申請書。
  4. 上班時間內「隨到隨辦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