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114年4月份役男抽籤日程表,如附件。
依徵兵規則第37條規定,參加抽籤之役男,其就業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。
一、參加抽籤役男,應持抽籤通知書及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,依照規定時間、地點親自準時到場抽籤。
二、役男本人確因故不能到場抽籤時,可委託年滿18歲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代抽(徵兵規則第23條規定),代抽家屬請持本通知書、代抽者與役男之身分證、印章與戶口名簿(足以證明與役男關係)。如未到場者,依規定由區長或其指派之代表當場代抽,役男對代抽之軍種兵科籤號,不得提出異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