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寺廟所在地或負責人基本資料異動應備文件

  • 發布單位:宗教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  1. 寺廟變動登記申請書。
  2. 有關會議紀錄(含簽到簿)正本1份,影本3份。(因門牌整編者免附)
  3. 委託書1份。
  4. 戶政事務所核發之門牌證明書1份。
  5. 變動後寺廟章程正本1份、影本3份。
  6. 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4份。
  7. 原核發寺廟登記證正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