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www.ris.gov.tw/departure/app/Departure/main 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
受理對象
1.年齡屆19歲之年1.1起至36歲之年12.31止,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具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曾設有戶籍男子。
年齡計算:當年-出生年(例:民國111年-92年次=19歲)。
2.92年次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之役男,於民國111年期間,「兵役年齡」皆為19歲。
使用說明
- 出境有效日期:於表單核准期限內出境。(1個月內多次有效)
- 出境期限:每次出境停留最長不得逾4個月。(例:111.1.1出境,應111.5.1入境,如111.5.2入境則逾期。)
- 所填資料經電腦查對檔案資料,無兵役管制者立即回覆。
- 役男出境應注意護照效期,是否為6個月以上,以維護您出國權益。
- 建議使用IE 11.0、Firefox 49.0、Google Chrome 54.0、Safari 10.0 以上版本瀏覽器。
- 出境就學役男,未備妥在學證明等相關文件,無法向移民署申請出境就學,或19歲後尚未申報兵籍調查之役男於本系統申請短期出境者, 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可利用役男填寫之電話(室內或行動)聯絡役男,通知渠等辦理出境就學身分變更及兵籍調查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