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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就醫費用相關補助?

  • 發布單位:兵役科
  • 聯絡人:黃子寧
  • 聯絡人電話:5636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    一般替代役:

1. 役男傷病赴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(非國軍醫院)憑健保卡及役男身分證就醫,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規定,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,由內政部役政署全額支付,但役男須自付掛號費。

2. 若有接受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範圍醫療項目之需求,役男就診時須自行先支付費用,再由服勤單位協助送請本署視個案情形酌以補助醫療技術費、醫師診察費、手術費、無保險病房時之上一等級病房費差額及因公傷病復健治療相關費用。

3. 役男傷病赴(國軍醫院)憑健保卡及役男身分證就醫,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規定,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及掛號費,由內政部役政署全額支付;並比照國軍官兵,享有同等醫療優惠。

    研發替代役:役男於第1、2階段服務期間之就醫費用負擔同一般替代役;第3階段服務期間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