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廟變動登記申請書。 有關會議紀錄(含簽到簿)正本1份、影本3份 。 委託書1份。 異動證明文件: 增加(因受贈、購置、租賃或使用借貸): 產權移轉寺廟所有之土地或建物登記(簿)謄本,或取得不動產使用權利原因之證明文件(例如租賃契約、使用借貸契約……等相關文件)正本1份、影本3份。 動產增加(例如定存單、存摺等)。 減少(因出售或徵收):例如徵收機關相關文書影本等。 寺廟異動清冊4份。 變動後寺廟財產清冊正本3份、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