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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戶民政-自然人憑證已於113年到期,需要重新辦理嗎?

  • 發布單位:民政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1.為確保憑證使用安全及提升便民服務,並減輕民眾負擔,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5年效期,於113年屆滿者,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(展期僅限一次)。
2.自然人憑證展期辦理方式:
(1)線上申請: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s://moica.nat.gov.tw/renewcert.html。
(2)臨櫃或委託代辦申請:
請用戶本人親自攜帶身分證與原憑證IC卡或委託代辦(受委託人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、原憑證IC卡與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),於憑證到期前60天至有效期限屆滿後3年期間內,親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自然人憑證申辦櫃檯辦理憑證展期。
3.如已展期過的憑證8年到期後,憑證自動失效,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,可任選以下2種方式申請:
(1)重新申辦:請用戶攜帶身分證正本、IC卡工本費250元及E-MAIL信箱,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,重新申辦。
(2)線上續卡:僅接受憑證已8年到期(含展期期間)前60天及到期後1年內,且到期前為有效的自然人憑證,才能進行線上續卡作業。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https://moica.nat.gov.tw/applyOnline.html,依照頁面說明申辦。線上續卡費用: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+ 郵資掛號處理費28元,共278元。
4.如有任何疑問,週一至週五上午7點至晚上11點;星期例假日8:30~17:30,撥打免付費客戶服務專線0800-080-117洽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