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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里民政-桃園市戶政事務所申請健保卡初領、補領、換發時,需攜那些資料辦理申請?

  • 發布單位:民政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一、本市推動戶政跨機關健保單一窗口便民服務,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、戶籍資料變更(包括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及出生年月日更正)、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同時遺失補領國民身分證,及其未滿14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子女之健保卡亦遺失者,或辦理初設戶籍登記(限原領有健保卡者),可同時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通報健保署,辦理健保卡初領、換領、補領,由戶所透過資訊平台執行健保卡跨機關通報作業,並列印繳款單及證明單,民眾至超商或金融機構完成繳款後,健保署即將製妥之健保卡郵寄予民眾,免除民眾往返機關間奔波之苦。
二、如果非因申辦上述戶籍登記業務,而需申請健保卡初領、補領、換發,請逕向健保署各該分組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