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徵兵檢查之役齡男子,應區分為常備役體位、替代役體位、免役體位。依下列規定服役: 1.常備役體位:服常備兵役,82年次(含)以前及94年次(含)以後出生役男役期均為1年,83年次至93年次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。 2.替代役體位:服替代役,83年次至93年次經判定替代役體位役男改服補充兵役。 3.免役體位:免役。 前項經檢查難以判定體位者,為體位未定,應俟體位未定期間屆滿後再複檢一次,予以判定體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