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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戶民政-申請複檢體位改判後是否可以同一病名再申請複檢?0005-20141031-00001

  • 發布單位:民政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經申請複檢後判定之體位與原體位相同者,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複檢改判體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