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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主事務所變更應備文件

  • 發布單位:宗教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1.申請書1份。(應備文件電子檔請下移至頁面下方下載)

2.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(含簽到簿,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、主席及紀錄簽章)正本1份,影本4份。

3.主事務所變更前法人章程影本(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)5份。

4.主事務所變更後之新章程正本4份,影本1份。(範例)

5.法人登記證書影本5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