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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財產減少(土地被徵收)應備文件

  • 發布單位:宗教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1.申請書1份。(應備文件電子檔請下移至頁面下方下載)

2.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(含簽到簿,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、主席及紀錄簽章)正本1份,影本4份。

3.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(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)5份。

4.原有財產清冊影本(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)5份。

5.減少財產清冊(須由造報人簽章、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)正本4份、影本1份。

6.現有(減少後)財產清冊(須由造報人簽章、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)正本4份、影本1份。

7.徵收補償費有關證明文件影本5份。

8.存款證明(徵收補償費存入銀行專戶之證明)5份。

9.法人登記證書影本5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