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中華民國94年2月3日台內民字第094006826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9點:並自即日生效。2.中華民國102年9月10日台內民字第102028782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6點:並自即日生效。3.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台內民字第107110128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8點:並自即日生效。4.中華民國108年8月6日台內民字第1080223441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:並自即日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