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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明會

  • 發布單位:宗教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一、神明會之定義

神明會為宗教團體之一,凡民眾組織之團體而以崇奉神明為目的者均得謂神明會。台灣之神明會源起於先民三百多年前由大陸來台開拓,面對險惡生存環境時,結合宗教信仰與組織團結的產物,以宗教信仰來維繫團體成員之共同意志,並藉團體活動培植宗教信仰,購置田產以其收益供作祭神及其他公用。故神明會為前清或日據時期所留存以崇拜特定神明為目的,由特定人共同出資置產所組織之團體。

二、神明會之名稱

神明會之組織通常稱「會」亦有稱「社」者。本省南部多稱為「會」、「社」或「堂」,北部則通常稱為「嘗」、「季」等,此外亦有稱為「盟」、「閣」、「亭」、「祠」、「祀典」等。其團體之命名,有以神佛之名者如「三官大帝會」、「關帝爺會」,有以祖籍地本廟之地名命名者如淡水之「武榮媽祖會」、「晉水天上聖母會」,有以特定公號命名者如台南之「如蘭堂」、「南社」,亦有以祭祀之時節命名者如「中秋會」、「冬節會」等。至於神明會之組織成員通稱為「會員」、「信徒」、「會腳」、「會友」、「社友」、「爐下」、「會內人」或「社內人」等,其會員權利之繼承通常以規約定之,或依當時習慣會員死亡,通常由長子繼承或由有繼承權之男子互推一人繼承。

三、申報所需檢附文件:如下相關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