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代役申請
如何辦理一般替代役申請?
發布單位:
兵役科
分 類:
替代役申請
發布日期:
103-04-24
詳細內容:
- 於內政部公告開放申請時間內,凡民國82年次(含)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,並且無公告所列之限制條件,如須無緩徵或延期徵集事故等,得於申請期間持身分證、私章、及相關專長、學經歷等證明文件至戶籍地區公所兵役業務單位提出申請。
- 70年次(含)以後之役男,經體、複檢判定替代役體位者,即徵服體位因素替代役。
最後更新日期:106-10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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