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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請復職?

  • 發布單位:兵役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於服役期滿退伍(役)、歸休、復員、解除召集後,憑上述證明書及退伍(令)證,依機關、學校或公私立事業機構通知時間,按時報到,如無故逾期一個月者,視為自行放棄。(註:依法規定申請復職,雖由學校、機關或公私立事業機構通知報到,惟避免作業疏忽,建議役男宜主動聯繫原服務單位報到,俾資確保本項權利。)

如原屬學校、機關或公私立事業機關不存在,應由主管機關另就其他學校、機關或公私立事業機構優先安置或輔導就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