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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里民大會申請作業流程

  • 發布單位:區政行政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召開里民大會申請作業流程:

1. 里民大會得由里長為蒐集民情、反映民意、解決里內公共事務及其他重要事項,視實際需要召開,或經里內戶長總數百分之十或200位戶長以上,以書面敘明開會事由,向里長請求召開。

2. 里辦公處應於里民大會開會30日前,將開會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及相關事項,報請區公所備查。但里長依里內戶長請求召開里民大會時,應於開會7日前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