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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揭弊者保護法

  • 發布單位:政風室
  • 聯絡人:鍾先生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民國114722日施行,為國內首部揭弊保護專法,提供揭弊者安心吹哨的環境。若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;非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。

相關資訊:桃園市政府政風處「公益揭弊者保護專區」


法務部廉政署已設置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律諮詢專線,資訊如下:

一、市話門號:(02)2382-6585(使用者付費,依市話通話費率計價)。

二、諮詢時段:每週一下午2點至5點(遇國定假日暫停)。

三、諮詢方式:由輪值律師提供線上專業法律諮詢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