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民國114年7月22日施行,為國內首部揭弊保護專法,提供揭弊者安心吹哨的環境。若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;非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的身分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。
相關資訊:桃園市政府政風處「公益揭弊者保護專區」
法務部廉政署已設置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律諮詢專線,資訊如下:
一、市話門號:(02)2382-6585(使用者付費,依市話通話費率計價)。
二、諮詢時段:每週一下午2點至5點(遇國定假日暫停)。
三、諮詢方式:由輪值律師提供線上專業法律諮詢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