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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環保葬鼓勵金發放計畫

  • 發布單位:禮儀事務科
  • 聯絡人:桃園及中壢區請洽殯葬管理所辦理;其他區請洽各區公所辦理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自本市公立骨灰(骸)存放設施遷出存放之骨骸改環保葬者,發放鼓勵金2萬元。

自本市公立骨灰(骸)存放設施遷出存放之骨灰改環保葬者,發放鼓勵金1萬元。

受理鼓勵金申請期間: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(或預算用罄)止。

詳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