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寺廟負責人異動應備文件(管理委員會制)

  • 發布單位:宗教科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民政局

  1. 寺廟變動登記申請書
  2. 有關會議紀錄(含簽到簿)正本1份、影本3份。
  3. 管理或監察組織成員選舉相關會議紀錄(含簽到簿)正本1份、影本3份。
  4. 委託書1份。
  5. 變動後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。
  6. 變動後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正本3份、影本1份。
  7. 管理或監察組織成員名冊正本3份、影本1份。
  8. 原核發寺廟登記證正本。
  9. 其他有關文件(例如管理或監察組織成員辭職,應檢附該成員辭職書)。